一、什么是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是政府对困难群众患病就医给予的兜底保障,主要帮助解决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问题,是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哪些人可以享受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包括: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6类对象。
三、医疗救助的费用范围?
救助费用主要覆盖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因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的费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下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规定纳入救助保障。
四、医疗救助方式有哪些?
医疗救助根据救助对象的不同类别,分别可享受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慢特病救助,以及倾斜救助。
五、哪些人可享受资助参保救助政策?
对特困人员、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75%给予资助。资助对象中,同时具备两种或两种以上资助条件的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资助比例最高身份类别标准给予资助),只享受一种资助政策。
六、医疗救助有年度支付限额吗?
住院和门诊慢特病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额,对特困人员、孤儿按100%的比例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9000元;对低保对象按70%的比例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7000元;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65%的比例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7000元;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按50%的比例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5000元。
七、医疗救助有起付标准吗?
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起付标准。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不设起付标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起付标准分别按我市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10%、25%确定(2025年为1637元、3273元、8183元)。
八、医疗救助倾斜救助待遇是什么?
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年度累计自付费用仍超过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的部分,给予倾斜救助,救助比例50%,救助限额3000元/年。
九、医疗救助对象身份认定后,多久可以享受待遇?
新增的医疗救助对象,自有关部门身份认定之日次月起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十、医疗救助对象身份取消后,还能享受医疗救助吗?
动态调出的医疗救助对象,自有关部门取消救助身份次月起停止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来源:内江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