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22日 星期日
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医保政策

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

  答:门诊慢特病是指病情相对稳定,需长期或终身在门诊治疗的慢性病、特殊疾病。

门诊慢特病包含多少病种?新增了哪些病种?

答:政策调整后,我市门诊慢特病病种共62个。

慢性病1.甲状腺功能异常(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腺功能亢进);2.重度骨质疏松;3.类风湿关节炎;4.冠心病;5.强直性脊柱炎;6.帕金森病;7.脑血管病后遗症;8.肝硬化;9.糖尿病伴并发症;10.高血压2级及以上(高血压性心脏病);11.结核病;1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3.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4.病毒性肝炎〔丙型肝炎、其他病毒性肝炎(不含甲型、丙型肝炎)〕;15.其他精神类疾病(抑郁症、强迫症、器质性精神病、孤独症、血管性痴呆、焦虑症、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儿童注意力缺陷症、创伤后应激障碍、阿尔茨海默病);16.心脏瓣膜病(风湿性心脏病);17.癫痫;18.痛风;19.干燥综合征[舍格伦]20.前列腺增生;21.心肌病;22.支气管哮喘;23.银屑病;24.青光眼;25.慢性心力衰竭;26.自身免疫性肝炎;27.特发性炎性肌病(皮肌炎和多肌炎);28.慢性高原性心脏病;29.包虫病;30.慢性骨髓炎;31.进行性肌营养不良;32.先天性心脏病;33.慢性肾炎/肾病综合征(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小球肾炎)

特殊疾病1.重症肌无力;2.肝豆状核变性;3.普拉德-威利综合征;4.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5.系统性红斑狼疮;6.恶性肿瘤门诊治疗;7.血友病;8.再生障碍性贫血;9.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骨髓移植抗排异治疗、心移植抗排异治疗、肝移植抗排异治疗、肺移植抗排异治疗、肝肾移植抗排异治疗、干细胞移植抗排异治疗);10.耐药结核病;11.重症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12.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13.慢性肾脏病;14.白塞病;15.艾滋病;16.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17.地中海贫血;18.特发性肺间质纤维化;19.克罗恩病;20.溃疡性结肠炎;21.运动神经元疾病〔肌萎缩侧索硬化(ALS)〕;22.肺动脉高压;23.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脉络膜新生血管);24.视神经脊髓炎;25.多发性硬化;26.天疱疮;27.噬血细胞综合征;28.脑瘫;29.系统性硬化症(硬皮病)

门诊慢性病新增病种有10个:包括痛风、支气管哮喘、慢性心力衰竭、自身免疫性肝炎、特发性炎性肌病(皮肌炎和多肌炎)、慢性高原性心脏病、包虫病、慢性骨髓炎、进行性肌营养不良、先天性心脏病。

门诊特殊疾病新增病种有15个:包括慢性肾脏病、白塞病、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地中海贫血、特发性肺间质纤维化、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运动神经元疾病〔肌萎缩侧索硬化(ALS)〕、肺动脉高压、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脉络膜新生血管)、视神经脊髓炎、多发性硬化、天疱疮、噬血细胞综合征、脑瘫

由慢性病调整为特殊疾病的病种有3个:包括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硬化症(硬皮病)。

我市原病种库中的心脏换瓣术后,不再新增认定,原已认定的参保人员可按新标准继续享受待遇


门诊慢特病的治疗机构有哪些?

答:门诊慢性病可在我市所有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可以使用门诊慢性病限额看病购药,省内异地按照就医地对医疗机构的管理执行;门诊特殊疾病可在我市医保经办机构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异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重症精神障碍、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除外)治疗。

门诊慢性病享受什么待遇?

答:2026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申报并经认定为门诊慢性病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门诊统筹限额标准在职职工为1500元/人·年、退休人员为2000元/人·年,发生符合认定病种且属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按80%比例报销,年末不结转

(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门诊统筹限额标准为700元/人·年,发生符合认定病种且属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按70%比例报销,年末不结转。

(三)“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和门诊慢性病待遇不重复享受。

门诊特殊疾病享受什么待遇?

答:参保人员申报并经认定为门诊特殊疾病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在本统筹区内经医保经办机构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异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购药发生与认定特殊疾病相关的药品费、诊疗费、检查费、输血费等医疗费用,可视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为400元/·年,每个自然年度只计算一次起付线,居民参保人员报销比例为75%,职工参保人员报销比例为75+年龄×0.2)%。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特殊疾病费用,统一纳入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计算(居民13万元/人·年、职工26万元/人·年)。

(二)重症精神障碍和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按我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认定了多个病种的参保人员享受什么待遇?

答:2026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认定了门诊慢特病多个病种的,每多一个慢性病病种,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门诊统筹限额标准增加100元/人·年,最多增加400元/人·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统筹限额标准增加200元/人·年,最多增加800元/人·年。病种认定数量不受限制。

门诊慢特病有待遇享受有效期吗?

答:对临床可治愈的甲状腺亢进、结核病、丙型肝炎、包虫病、慢性骨髓炎、耐药结核病设置了病种保障待遇有效期,有效期满需继续治疗的,应重新申请认定,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待遇保障,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退出。

甲状腺亢进:待遇有效期24个月

结核病:待遇有效期12个月

丙型肝炎:待遇有效期12个月

包虫病:待遇有效期12个月

慢性骨髓炎:待遇有效期24个月

耐药结核病:待遇有效期24个月